(八打灵再也8日讯)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希望他因巴生自贸区计划而面对的被控欺骗内阁案,能速战速决,冀法官能在明日作出判决,勿再展延。
高庭明日将林良实的表面罪名做出裁决,而林良实今日表示,由始至终,他都希望此案能速战速决,希望法庭明日能快速作出判决。
“所以,我希望法官明天能作出判决。”
林良实也是拉曼大学理事会主席,他今日出席拉曼大学的活动后,如是向媒体表示。
此案原定于今年1月27日下判,惟法官基于需要更长时间考虑判决而将表罪下判日期展延至3月9日。
69岁的林良实被控于2002年9月25日至2002年11月6日,在首相署4楼刻意隐瞒7.5%的年利率为额外利率,欺骗政府以10亿8845万 6000令吉,即每平方尺25令吉的价格,购买英达岛占地830英亩(4353万8200平方尺)地段,作为巴生港口自贸区的大型工程。
未履行保护政府义务
控状指出,林良实当时已知道隶属财政部的产业估价及服务局所决定的每平方尺25令吉价格,已包括年利率在内。
因此,他被控误导内阁同意巴生港务局向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购买相关地段,因倘若内阁知道7.5%为额外利率,内阁肯定不会同意。
控状指他是在清楚知晓此举将令政府损失的情况下做出上述行为,并未履行保护政府的义务。
林良实是在刑事法典第418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良实也面对两项交替控状,一旦罪成,可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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