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哈斯米提醒政府,如今大马积极朝向先进国,但必须注意“家里后院”发生的种种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权益。
他说,政府在实施政策上,或许表现优异,但在人权课题上却进度缓慢,其中联合国有关人权的9项公约中,大马仅有条件地签署3项,即《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儿童权利公约》(CRC)和《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
大马未签署6公约
另外6项大马还未签署的公约,即《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消除种族歧视公约》(ICERD)、《国际难民公约》、《移民劳工公约》(MWC)、《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禁止奴隶公约》。
他说,过去总检察署常说若要签署这些公约,但须确保大马法律能符合条件。“但这些已挂在嘴边20年了,我们还是如此。”
他指出,该委员会将继续推动政府签署《禁止酷刑公约》(CAT),但亦有难处,“在公约下打鞭也是酷刑,但我们的文化允许在学校打鞭,在监狱也有鞭刑。”
同志课题宜缓不宜急
对于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备受歧视的问题,哈斯米坦言此乃敏感课题,人权委会“知道”问题存在,并强调性少数的人权问题无疑须捍卫,但是这类诉求只能够逐步争取,不能过于激进。
“非政府团体期望我们做得更多,但一些组织却不那么认为,所以我们要平衡,不能太激进,而相比一些保守国家,至少我们一直都在关注他们的权益。”
他强调,不管是同性恋、双性恋或跨性别者的人权都不应被侵犯。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