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怀疑,新国重判身为马来西亚人的杨伟光,轻饶另一名犯下贩毒罪的新国子民。她披露,两名新加坡人,即谢春龙及许目强(译音)都曾被控贩毒,他们所涉及的贩毒活动也与杨伟光有关,但两人却成功逃过死罪,令人质疑新加坡司法是否存在国籍歧视。
她说,出生于1965年的新加坡籍男子谢春龙曾被控26项贩毒及教唆贩毒等控状,其中5项控状与杨伟光有关,但检控官后来却撤销所有控状,而谢春龙目前在行政指令下被扣。她续指,谢春龙曾被控提供毒品给另一名被控贩毒的新加坡籍男子许目强,现年36岁的许氏曾于26岁时因贩毒被捕,但控方在提控时却控告他走私不超过14.99克的毒品,令他逃过死罪。
她指出,许目强当时所走私的毒品重量超过死刑刑罚所制定的15克,他当时承认有罪,目前正在狱中服刑,控方在当时也撤销了谢春龙的控状。
她表示,承审许目强一案的法官曾裁定许目强在整个毒品走私集团中扮演著相当重要的角色,惟谢春龙的地位更高。
“许目强地位比杨伟光更高,但杨伟光却面对最严重的惩罚,也就是死刑。”
“我们认为,控方以死刑刑罚的罪名来控告杨伟光,却以非死刑刑罚的罪名来控告谢春龙及许目强,尽管他们来自相同的贩毒集团,表面上反映出他们根据国籍来作出歧视性的提控。”
促请外交部介入
饶兆颖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出,“为杨伟光请命运动”促请外交部基于这个理由介入,至少可确保大马子民在国外可接受公平及合理的审讯。
她促请大马政府采取必要行动维护大马人的权益,包括将案件带上国际法庭。
新国最高法院已于今年3月14日聆审杨伟光的这项申请,而其代表律师也于19日进一步陈词,目前新国法院并未择定裁决的日期。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