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基于《马来西亚前锋报》在3月20日的封面报导,引述纳拉的谈话指是安华不配当领袖的严重指控,而采取这项诉讼。
安华通过达因与嘉玛尼律师行入禀这项诉状,并将纳拉列为第一答辩人、《马来西亚前锋报》为第二答辩人及《马来西亚前锋报》集团总编辑为第三答辩人。
安华在诉状中指出,纳拉在《马来西亚前锋报》中的谈话是具有恶意,同时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纳拉也是上议员。他说,纳拉的言论是刻意伤害安华作为国会反对党领袖及政治人物的声誉。
安华指出,1亿令吉的赔偿是作为加重赔偿、惩戒性赔偿,以及法庭认为合理的其他赔偿。
他也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所有答辩人及他们的代理继续发表或刊登任何诽谤起诉人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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