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根据国家登记局在2002年呈交给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委员会计划”调查报告显示,308万2482名选民的投票选区,与身份证的地址不一样,即属“非居民”身份。
他指出,这占了总投票者的37%,同时这些选民也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191(b)条文,即该名选民必须是其投票选区的居民。
他表示,尽管过了10年,但选委会至今仍没对这些可疑选民采取行动,包括进行清理或调查。
无论如何,他认同,这批选民并非就是幽灵选民,或许是现居地点不是身份证上的地址,或在搬迁时忘了更换地址等,惟这些都有待选委会展开调查。
王健民今日在净选盟2.0召开的记者会上指出,据他在《大马选民册分析计划》的研究,选民册内有6万5455名选民是外国人,这些人在种族一栏注明菲律宾、印尼、巴基斯坦、汶莱等。
“但在这些外国人当中,有约90%或5万9000人是拥有身份证号码,以及注明在大马出生。”
他指出,这些外国人是在70年注册,但没有旧身份证号码,也没有地址,因此这些选民的身份令人质疑。
沙巴最多外国选民
他说,当中以沙巴州最多来自外国的选民,即4万9389人。
另外,王健民也质疑选委会在2010年第4期至2011年第3期的选民册中,曾删除10万6743个选民身份,以及增加6762个选民,但却没有向公众展示名单。
他说,在2011年第4期的选民册中,没有展示清除的资料,包括没列明被删名的原因,如死亡、入伍警队或军队、失去国籍等。
另一方面,净选盟2.0委员苏巴马廉表示,净选盟没有质疑王健民的研究报告,并决定支持后者的研究结果。
他强调,研究选民册的弊端不是净选盟、非政府组织或学者的责任,而是选委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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