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警方已获得吉隆坡推事庭的庭令,从4月28日凌晨12时开始至5月1日,禁止公众人士在独立广场范围举行任何活动。所涉及的范围包括,苏丹希沙慕丁路、拉惹路及俱乐部路,不过,却不包括皇家俱乐部范围。
警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98条文申请庭令,警方可在刑事程序法典下的刑事法典第188条文,将违法者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刑罚为6个月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在整个记者会上,沙烈并没明确作出详细汇报,许多有关记者的提问,他都以“视情况而定”为回答。
询及警方会否在集会前夕或当天封城,沙烈莞尔地说:“一切自有安排,我们会从人命和社会安全作考量来决定是否封路。”当记者追问警方会否从集会前夕开始设路障时,他回应:“我没必要向你们作出报告。”
一切视情况而定
由于网络上一直在流传,警方从集会前夕傍晚6时开始封锁入城的多条主要道路至翌日,导致人们担心会引发大塞车。
然而,警方的出发点却是,如何以有效方法阻止集会者游行。因而警方向法庭申请庭令,禁止3个前往独立广场的路段。这是警方每次在大集会来临前夕,以法治人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记者再追问沙烈,如果集会者改变静坐地点,警方的庭令是否还有效?沙烈说,这要看大家如何诠释他们的行为,如果一般人聚集在吉隆坡双塔楼,警方是不会对他们采取行动,但集会者若从双塔楼游行至独立广场,他们的动机已非常明显了。
“法令是非常广泛的,我们可以援引各种法令来采取行动。我们将监督他们的行动。想像他们一旦游行,必定是羊群效应,所以我们还需视明日的情况而定。”
警不对付穿黄衣者
警方明日不会对付穿黄衣出席428大集会的人士。记者询问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沙烈,警方会否对付当天穿黄衣的集会者时,他作出回应:“每个人都有穿著的自由,我们不会针对黄衣逮捕任何人。”
询及警方在这次“428黄绿大集会”中,共出动多少警力控制场面时,沙烈回应说:“我只能说,我们拥有足够的警力来应对(集会)。”
他强调,明日警方将以庭令为基准来采取行动,即任何违法者一律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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