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为了不让最低薪金制造成雇主负担及令雇员损失,因此允许现有一些津贴可纳入为薪金。
这项新制度也设立一个缓冲期让雇主做好准备,即在宪报上公布后的6个月才生效,至于微型企业则可在12个月后生效。
纳吉解释,12个月的缓冲期不包括专业团体如牙科所、诊疗所、律师楼、绘测楼或建筑顾问,他们须遵守6个月缓冲期的决定。政府已给予私人界充足的时间准备,要是一些雇主实在无法在缓冲期结束后施行最低薪金制,政府会提供一个弹性机制。
这项最低薪金制涵盖各经济领域,但不包括家庭工人,如女佣和园丁等。
纳吉今日在宣布私人界最低薪金制的仪式上说,政府不能定超过900令吉,因这将影响国家经济、劳工市场及外劳涌入我国。
纳吉说,联邦政府会在未来2、3年检讨砂拉越、沙巴及纳闽的最低工资,以便和半岛的工资统一。“最终,大马只会有一个最低薪金制度。”
他形容,自己在2012年劳动节前夕宣布私人界最低薪金制是给所有工人一份“特别礼物”,这个制度是由雇主、雇员、公务员及职工会代表组成的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拍板定案。考虑的因素包括贫困线、雇主缴付工资能力、物价、提升生产力及劳动市场。
他说,根据人力资源部2009年国家人力调查报告显示,大马还有33.8%的受薪工人每月工资低于700令吉,低于国家贫穷线每月800令吉的标准。
早前政府宣布的保安人员最低薪金为700令吉制度,随著新制度的宣布,也会依据随新制度即月薪900令吉为最基薪。
人力资源部也将在全国巡回解说最低薪金制度,同时也会推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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