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议会常规第61条文,我要求撤回被列在今日议程中的第7项,即《2012年选举罪行(修正)法案》。”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于昨日宣布,撤回这项修正法案的原因是受到朝野政党议员的反对。
他表示,朝野政党与选举委员会昨日召开会议后,达成共识撤回这项修正案。
这项修正案于4月9日提呈国会,所修正的内容包括将民众的等候地点从距离投票站的50公尺增加至100公尺,投票者除外。
下议院于4月19日,在朝野议员辩论了7个小时后,通过这项法案。
首相署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在国会走廊接受媒体的询问时指出,这反映出政府愿意聆听及接受各方言论的开明度及诚恳。他希望政府撤回这项法案的决定不会被政治化。
询及反对党对于前全国警察总长敦韩聂夫被委任为彻查428黄绿大集会暴力事件的6人独立调查团主席感到担忧一事,许子根表示,对方应该著重于整个调查团的所有成员,而非只专注于韩聂夫一人。
他认为,有关独立调查团的成员都是中立的,因此相信这将能够专业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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