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28黄绿大集会”后,网络上出现部分照片拍下当天执法的制服警员,在没有佩戴警员编号和名牌的情况下,对付和逮捕集会者。部分网民质疑,相关警员在此情况下是否有权执法,或是否可被视为警员。
杨映波针对此事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指出,由于一般制服警员都必须佩戴警员编号和名牌,才算是一套完整的制服,因此公众在遇上没佩戴编号和名牌的警员时,公众有权拒绝合作,因对方无法证明执法者身份。
但在被询及此情况下,有关警员是否还有权在公共场所执行公务时,杨映波则说,目前没有法令清楚阐明此项争议。
只能向警队投诉
惟他认为,如果有关警员只是在执行任务时不慎掉落名牌或编号,则不应被质疑权力和身份。但如果有关警员是故意摘下和隐藏本身的名字和编号,则应该受到纪律对付。
至于若有民众被没佩戴名牌和编号的警员对付或扣留,该向哪个单位投诉时,他说,目前除了警队本身的投诉组外,并无其他单位获得授权处理这类投诉。
因此,民众也只有向警队投诉有关警员,并表示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他也说,若以不完整的制服值勤,警方是否可以援引警察法令对付民众,或相反的,人民是否已触犯袭警法令,这必须是视情况而定,他也不能妄下判断。
另一方面,前全国刑事调查主任拿督弗西受询时则说,警队规定一般的制服警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身穿完整的制服,包括佩戴警队标志、警员名牌和编号,但碍于警队内一些特殊部门的警员制服有别,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
“就像联邦后备队,他们的警员编号和名牌是被缝制在制服上无法被摘下,所以不存在这项争议,而政治部的便衣警员在执行任务时,也没穿制服的必要。但肯定的是,所有穿上警察制服的警员,都必须要有名字和编号。”
无论如何,他对于428当天有制服警员没佩戴名牌和编号一事,表示不愿置评,仅说现今的警队领导层自有一套处理方法。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