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知道警方通缉的约百人是谁,没有名单,这导致警方可上门随意捉人,而警方确实已正式展开逮捕行动。”
她引述昨夜一名集会者沙夫安前往警局自首却被殴打的事件指出,由于许多人担心被警方折磨及暴力对待,因此害怕前往警局自愿报案。
她认为,该百名集会者并没有犯罪,不该在刑事成分下被通缉,所以全国警察总长应向被通缉者作出人身安全的担保。
她也要求警方保证,任何去警局报案的集会者可携带律师共同前往,确保报案者的安全受保障。
安美嘉今日与净选盟成员前往人权委员会呈交备忘录后,向媒体这么表示,他们要求人权委员会向全国警察总长提出要求,以保障约百名被通缉者的人身安全,及清楚公布通缉名单。
冀速召开公听会
人权委员会委员詹姆斯纳亚甘接受净选盟的备忘录,表示将联络全国警察总长提出上述人身安全保障要求,同时人权委员会将在下周开会后,公布是否成立听证会。
警方从5月3日起,4次通过面子书及报章发布141人被指在428集会滋事的照片,并促请这些人自动现身,而昨日(15日)限期已到,警方在今日开始展开大逮捕行动。
安美嘉希望人权委员会,紧急召开听证会,调查警方在428当天的暴力事件,包括滥用催泪弹及水炮驱散人群、在逮捕集会者时施以暴力、逮捕媒体工作者及警方没有在执行任务时展示名字及警员号码等。
另外,安美嘉在备忘录中也向人权委员会反映沙夫安的个案,后者昨夜前往金马警区报案时被警方以塑胶管殴打,并在刑事法典第440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74条文下被提控。
询及人权委员会与政府的独立谘询委员会一事,安美嘉表示,相信人权委员会将比政府设立的独立谘询团有更多权力传召证人。
她表示,将在近期内申请挑战警方封锁独立广场的庭令,因为自己质疑警方取得该庭令的合法性。“由于我的名字在庭令内,我将申请挑战该庭令,以让庭令作废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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