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公民团体吁请全国警察总长解释警方为何没采取行动,若无法给予大众一个满意的解释,警察总长必须为无法捍卫我国的宪法与法律,即刻引咎辞职。
联署的27个团体今日发表联合文告指出,退休军人协会恫言对安美嘉采取行动,显然构成刑事恐吓,触犯《刑事法典》503条。
这27个团体包括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净选盟母亲团、隆雪华堂青年团、雪隆社区关怀协会、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净选盟青年联盟、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北方大学前进阵线、理科大学前进阵线、新纪元学院前进阵线、博特拉大学前进阵线、向日葵选举教育工作坊、50B俱乐部、独立青年组织、新纪元学院校友会、马大新青年、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森美兰海南会馆青年团、小绿洲图书馆、霹雳独中校友联盟、霹雳江夏堂黄氏宗祠青年团、霹雳大专青年社、雪隆兴安会馆青年团、雪隆理华同学会、北马理华同学会及槟城中文报记者与摄影记者协会。
文告指出,警察部队已经到了必须全面整顿的地步,从2005年阿都拉政府发表改革警察部队皇委会报告以来,发生多宗警察滥权违法的丑闻,政府落实警务改革的第一步应该是落实2005年改革警察部队皇委会报告的所有125个建议,包括设立独立警务投诉委员会(IPCMC)。
他们促请骚扰者理智看待净选盟第三次大集会,尊重净选盟的表达自由与集会自由的宪赋权利。“若有不满,他们可到净选盟秘书处举行示威,或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到安美嘉门前示威,即搞错问责单位,也把公共事务个人化,转移净选盟要求干净与公正选举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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