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旺登雅今早在州立法议会进行部门总结时表示,Delta Padi私人有限公司,原由拿督莫哈默阿里夫玛目以及另外2家公司所联合经营。当莫哈默阿里夫玛目在2005年逝世时,其股份被通过Mesti Bersatu私人有限公司转给了他的继承人。
他续称,Mesti Bersatu私人有限公司拥有DeltaPadi私人有限公司的15%股份。首长泰益玛目在Mesti Bersatu私人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17.4%股份,或相等于Delta Padi私人有限公司中的2.6%股份,其实是继承自其2005年时逝世的胞弟,即拿督莫哈默阿里夫玛目。
“这也是为什么,泰益玛目的名字,会在其胞弟、母亲逝世,再经过遗嘱认证和回教继承权的鉴定后,才出现在Mesti Bersatu私人有限公司。因此,指土地被拨给首长所属之公司,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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