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沙烈马午通过文告证实,警方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88(不服从公仆颁布的指令)条文,提控3人。
阿兹敏在接受《东方日报》电话访问证实接获法庭传票。他说,今午2时半左右,一行约20馀名警员是到公正党总部将该份法庭传票,交给其助理。
根据阿兹敏所接获上庭传票,指他将被控2项控罪。第一项罪状指阿兹敏涉嫌于4月28日,在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的敦霹雳路,参与一项被推事庭禁止在独立广场举办的街头示威,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c)条文下被控。在该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万令吉。
第二项是指阿兹敏在4月28日当天,涉嫌教唆3人即当甘、拉杰斯及法汉,违反推事庭发出不得进入独立广场范围庭令举动,违反了刑事法典第188条文,即违抗一项由公仆颁布的指令。可第109条文及第34条文即涉嫌教唆下同读。
阿兹敏表示,他明日将会亲自到推事庭报到。“我们将会抗辩到底。”
另一方面,安华代表律师奈受本报询及时表示,安华今午接获上述的法庭传票,有关传票是送到公正党总部。
他说,本身与卡巴星明日将会陪同安华出庭。
此外,森州公正党党员峇德鲁希山也表示,他是今日接获传票,指示他明日须到吉隆坡地庭面控。
428黄绿大集会最后一刻引起骚乱,反对党被指骑劫428大集会,网上更流传安华和阿兹敏疑似唆使群众冲破防线的短片。不过安华及阿兹敏较后极力否认。
自428大集会后,迄今至少有5人被控,他们分别是2名涉嫌殴打《光明日报》摄记黄安健的警员、拒绝警方指令离开吉隆坡警察训练中心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涉嫌闯入禁区的当甘及在理大贴净选盟海报的陈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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