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报章报导,被告于去年11月在坎伯维尔被逮捕,身上拥有6万3000澳币(约19万3900令吉)、6台手机及装在背包里的现金存款收据,达19万1000澳币(约58万令吉),而澳洲联邦警察也在他位于墨尔本郊区的住家里发现将近1000张伪造信用卡。
他于上周向法庭承认9项控状,包括6项处理显然为犯罪所得的财产罪名,法院将于下周作出裁决。
主控官斯巴拉格指出,被告于去年3月从大马前往澳洲,并于同年6月至11月期间,分别在墨尔本、悉尼以及柏斯的金融公司进行34次可疑的现金存款交易,款额达629万7187元澳币。
起获伪造信用卡器材
与被告一同被捕的两名同党揭发有关交易记录都被储存在其电脑里,他们正在监狱内服刑。
主控官说,警方也在被告住家发现一本伪造护照及伪造信用卡的器材等。
法官古拉茨表示,任何人前往澳洲犯罪,就必须做好面对一切判决的准备,他也谕令被告必须至少服刑4年。
他认为,被告在这个犯罪集团里扮演重要的角色,是因为贪婪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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