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驳回反贪污委员会的申请,并表示地庭法官在2年前,即2010年10月15日判处华希表罪不成立的裁定,并没有失误。“我认同地庭的裁决,控方并未成功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表罪成立。”
现年59岁的华希被控于2008年7月10日晚上10时15分,在大使路的私邸,向拿督斯里罗长贤(译音)收取6万令吉的贿款,以加速批准4337张孟加拉外劳的工作准证。
华希因抵触反贪污法令第11(a)条文而被控上法庭。
此案于2009年8月17日开始审讯,控方共传召40名证人,其中包括前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哈密、罗长贤和外劳中心。
此次的控方是由反贪会主控官拿督阿都拉萨带领,而华希则由拿督V.西达巴兰代表。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