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国会召开时,首相也可宣布解散国会,这全由首相决定。”
他指出,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没有限制首相何时宣布解散国会,只要首相能够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就可作出宣布。
旺朱乃迪也是山都望区国会议员。他今日出席国家元首展览活动后,在新闻发布会针对首相在今年9月28日提呈2013年财政预算案后,是否有可能宣布解散国会的问题,发表谈话。
他也指出,首相可以更改提呈财政预算案的时间。“在前首相敦哈迪时代,他曾修改至9月提呈财政预算案,后来敦阿都拉上台后,再度做出修改。”
询及财政预算案提呈之后国会是否不可以解散的问题,旺朱乃迪指出,这交由首相做出决定。在国会解散后,新届政府可以选择继续延用原有的预算案或重新提呈全新的财政预算案。
询及明年度财政预算案是否将带来更多喜讯的问题,旺朱乃迪强调,国阵的财政预算案是一向来利民惠民,否则人民将不会感到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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