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有关报告一切已在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所设定的时间表内提呈,目前仅等待部长公布相关结果。
部长是在2月16日收到3项针对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的上诉要求,而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第11条文下所赋权力,于4月17日举行上诉听证会。
麦西慕在5月23日第二场听证会后指示,原子能执照局必须在2周内,就上诉者在听证会提出建议和看法,呈交一份针对莱纳斯稀土厂报告和答复,以便在收集各方意见后,针对发出临时执照一事做出决定。
原子能执照局也受指示搁置发放临时营运执照给莱纳斯,至到部长对上诉做出最终决定。
阿都阿兹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原子能执照局的报告内容依据科学论据。“无论如何,部长将会考量所有的因素,才会作出进一步的决定。”
另一方面,拯救大马委员会主席陈文德表示,截至目前,委员会并未获得任何来自科艺部的任何回应。
“目前我们能做的只有等待部长宣布上诉后的决定,在宣布相关决定后,我们将会研究是否对这项决定,入禀法庭要求作出司法审核。”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