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当的代表律师法蒂雅指出,法官在聆听了陈词后裁定其申请是有根据的,并非随意作出申请。
她透露,法庭将择定日期聆审阿当的这项申请。
就读第5学期的阿当阿德里(23岁)于4月17日入禀诉状,并将苏丹依德里斯师范大学纪律上诉委员会、苏丹依德里斯师范大学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第二及第三答辩方。
他要求高庭谕令第一答辩方取消于今年3月9日所做的决定,即否决其针对第二答辩方属下的学生纪律局于今年1月9日勒令他停学3个学期的决定。
校方是以阿当违反1999年苏丹依德里斯师范大学规则,即破坏或伤害校方的利益、和谐及名誉以及破坏或伤害公共安宁与安全,而勒令他停学3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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