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国际反贪立法承认解决私人界贪腐问题重要性,其中采纳的反贪措施包括企业须为雇员行为负责、更长的监禁期和巨额罚款。
刘胜权今日在文告说,严厉的惩罚是反贪腐斗争的重要工具,而反贪委会把任何证实行贿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和罪犯数据库,无疑是朝向正确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在马来西亚,企业廉正誓约(www.cism.my)提供私人界一个落实反贪腐的平台。更重要的是让私人企业拥有强大的企管制约,并在组织内实施反贪腐措施。”
根据英文《星报》报导,反贪委员会首席专员拿督斯里阿布卡欣指出,任何企业一旦证实涉及行贿,将被列入反贪污委员会的黑名单和罪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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