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马航与达祖丁是以何理由申请销案,由于此案在内庭(即非公开庭)审讯,外界不得而知。但据网络媒体报导,和解条件包括马航将接纳宝石浪交怡一块地皮,而该地皮建有四季酒店。
法官罗丝拉在判案时也谕令,诉辩双方都不需支付堂费,而且不能再就此案入禀法庭。
罗丝拉内庭裁决时,达祖丁代表律师林建良(译音)、桑木甘(代表马航)及高级联邦律师莱拉华蒂(代表大马政府)皆在场。
马航没对外交代
马航在傍晚时发文告宣布,马航与达祖丁已“达成条件”来达到共识“解决”官司,所有官司包括反起诉案等都会撤销。
这是继今年2月15日后,达祖丁所涉及的官司达成庭外和解。当时,国民资产管理和另两家子公司起诉达祖丁,并追讨5亿8900万令吉债务一案,历经6年后突然和解。
换言之,随著案件告终,达祖丁与马航、大马政府所涉及的天文数字开支与种种内幕,也随之湮灭,不再浮出台面。
诉达祖丁失职
马航与达祖丁的官司共有3宗。在2006年时,马航及其旗下两间公司,马航金色旅游公司及马航酒店与精品店公司起诉达祖丁及另4间公司作答辩人,包括纳鲁里机构、Promet(宝石浪交怡)渡假有限公司、Kauthar资本创投公司及Pakatan Permai公司。
据诉状,诉方认为达祖丁蓄意失职而违信,为了己身利益而让马航签下多项合同,并指达祖丁忽略马航的劝告,也没合理地履行身为马航掌舵人的角色,以致马航蒙损。
马航更指称,达祖丁支配马航,在1997年时购买价值3100万美元的波音737客机来延续其贵宾包机服务。马航也说,达祖丁并不诚实地隐瞒他个人在Cendanasari保险仲介公司的利益,特别是涉及宝石浪交怡及一艘名为哥伦布星号的豪华游艇的事宜上。
第2项官司中,马航与马航货运,起诉达祖丁及马航货运的前副主席戈兹、马航前董事万爱莎及一名前谘询顾问贝克。原因是马航货运将其业务迁至德国哈恩时,蒙损1亿7400万令吉。
第3项官司则是马航酒店与精品店公司起诉Pakatan Permai公司及Promet(宝石浪交怡)公司。
达祖丁反起诉
65岁的达祖丁是在1994年至2001年间领导马航,当时也经历1998年的金融风暴。他当时也是时任财长敦达因旗下的“代表人物”,被喻为马来工商界掌舵人的佼佼者。
但达祖丁在2001年下台后,官司满天飞,在挨告后也提出反起诉,例如在此案,他也与Promet(宝石浪交怡)渡假有限公司、Kauthar资本创投公司联手反诉马航及其2间子公司、马航13名董事及大马政府,索偿高达5亿令吉。
他当时称,马航等起诉他的说词,全是子虚乌有。他更指政府作为马航的主要持股人,将他提告是存有恶意来羞辱他,包括马航向大马反贪会投报他都是有诽谤之意。
他又称当时,他只是一个“代理人”角色,而且是公仆来履行公众义务,为国家利益献力。达祖丁还称,他所作的一切都是受到政府指示,而前首相敦马哈迪清楚一切。
达祖丁之前曾申请销案,但被法庭驳回,之后案件几度展延审讯。
资料档:政府曾指示销案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曾在去年8月11日,指示数家政府关联公司,包括马航撤销对达祖丁所作的起诉,宣称此举可以为政府省下钜款开支。
他当时透露,官司涉及的索偿额高达20亿令吉。翌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声明政府介入,并非“庭外和解”。
至于周五的裁决,是否是这项指示的后续,仍是未知数。
纳兹里在同年10月于国会指出,达祖丁因在掌舵马航时涉嫌隐瞒个人利益,抵触公司法令第131条文,更透露达祖丁已向总检察署申请延后所有对他的罚款,直至民事官司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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