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前人民代议士理事会,指江雪霞出席在甲州英雄广场举办的428净选盟集会,违反章程第8(b)条文,影响该会声誉,而发信开除她。
江雪霞也是马华马六甲州妇女组主席,她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她接受前人民代议士理事会的决定,会以开朗及平常心去接受及面对。“我本身并不后悔出席428净选盟集会,如果缺席才会遗憾及难过。”
她说,在昨天接到有关公函,指全国前人民代议士理事会领导层开会并一致通过,指她违反章程,破坏该会名誉而遭到开除。
集会能直接接触群众
“我在出席428净选盟集会后,州理事会曾召见我去问话,当时理事会要求我解释为何出席集会,同时也建议我辞职,但我不认为有违反章程,因此并没有辞职。”
她表示,直到5月31日接获总会发函要求解释,于6月3日回函解释,内容包括:第一、428净选盟集会是由非政府组织举办,不是政党;第二、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允许党员出席;第三、她是以个人身分参与;并由甲州前人民代议士理事会较后把其解释信寄给全国前人民代议士理事会,而总会商讨后,议决开除她。
江雪霞在1993年至96年受委任为上议员,并在2002年甲州前人民代议士理事会成立后加入,担任委员至今。
她指出,参与集会并没有错,因为能够直接与群众接触,对政党来说更好,接触民众,了解民众的心声,这也是她爱护党、国家及社会的表现。
“有人问我为何要如此牺牲,就此事件并没有所谓的牺牲,只要是对的,我就会去做,既然决定出席集会,就会接受党及别人对此事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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