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表示,联邦宪法第152条文及1967年国家语言法令规定,国语是国家行政用语,因此公共服务局曾发出2011年第9通令(国语在公共领域使用指南),规定所有公务都必须使用国语,包括书信来往、国家文件、会议、有大马人出席的官方活动、公务员招聘广告、柜台服务等。
有责任强化使用国语
“这个通令也要求公务员必须使用正确国语,也要负起在各部门及机构监督的责任。”
慕尤丁今早为教育文学及文化语言研讨会主持开幕时说,大马人有责任强化使用国语,何况以马来语作为国语早已被列入联邦宪法中。
他强调,政府将捍卫及强化国语在国民教育系统内作为媒介语的政策。不过,他也提到政府会通过巩固马来语及提升英语政策,强化英语作为第二语言。
慕尤丁指出,民族建立和进步是重要的,语言塑造人们的思维和修养,但其他科目如科学、科技、经济及人文将让一个国家更进步。
他说,除了教育领域,政府也致力在其他领域扩展国语的使用,包括成立以他为首的国语执行委员会,成员包括各部门秘书长、非政府组织代表、语言专家等。
“这个委员会已出版了在媒体使用国语的规范、国会议员亲民活动、在6个华人新村举行多讲国语运动等等。”
慕尤丁今日也宣布拨出50万令吉给马来作家协会联合会作为活动用途。其他出席研讨会的嘉宾包括马六甲州议长拿督威拉奥曼莫哈末及国家语言出版局总监阿旺沙里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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