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质疑,印尼东爪哇州政府所建议的外国女佣联盟,不只已违反马印两国的协议,也违反大马2010年竞争法令。
根据《太阳报》日前报导,在“新管理系统”下,来马的印尼女佣将由32个女佣代理成立的外国女佣联盟,处理女佣安置事宜。
导致垄断局面
全国职业介绍所组织(PIKAP)日前也公开反对该联盟的成立,除了违反马印两国的协议,也将导致垄断的局面出现,因为联盟成员的利益将受到影响。
印尼外劳关怀组织发文告呼吁大马竞争委员会总执行长希拉回应,将如何确保大马当地女佣代理的公平竞争。
文告说,根据早前马印两国的协议,大马印尼女佣代理只会与3间印尼代理合作,处理女佣聘雇及安置事宜;同样的,印尼女佣代理也将与大马3间代理合作。
文告指出,联盟只代表大马26间代理,不代表所有的家佣代理,并没有任何执照以聘雇或安置家佣。
该组织也要求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商公会(PAPA)必须解释,为何使用不同的协议书,即与印尼人力就业服务公会签下与马印协议不符的条例,同时也该联盟及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商公会解释,为何雇主需要缴付2400令吉额外费用给女佣,这新的条例是否是马印签署的协议之一。
文告也要求人力资源部解释该新增的额外费用,并要求印尼当局解释,4名东爪哇家佣被安置给贵宾,即3人给人力资源部高层及一人给大马外国女佣代理商公会,是否符合印尼家佣聘雇的标准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