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委员会在文告中指出,此举是确保有关公司遵守1965年公司法令。根据有关法令第7B条文,大马公司委员会官员有权在无搜查法令下,进入任何建筑物进行例常调查。
大马公司委员会是针对《当今大马》报导指该委员会的庭令不合法而折返事件,做出澄清。同时,该委员会声明,有关委员会对人民之声展开调查的报导并不正确,因委员会是对注册公司,即Suara Inisiatif展开调查。
该委员会呼吁各界给予官员合作,因官员是在1965年公司法令、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下执行职务。
较早时,人民之声于7月4日召开记者会,抨击大马公司委员会调查该组织的财政报告含政治动机,干扰该组织作为捍卫民主及人权组织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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