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雪州近年来投资项目蓬勃,投资单位若要取得发展项目申请,须先获得各政府单位的批准;不过,雪州水供公司在这方面似乎不欲合作!
“其他单位回应可以是批准、不批准或可以考虑;但雪州水供公司却不愿作出回应,幸好我们还有雪兰莪州食水管理单位去衡量及作出回应。”
他说,既然州政府赋予雪州水供公司的职责无法履行,并主动放弃不作出任何回应,州政府便透过州内水供的最高单位,雪兰莪州食水管理单位去调查及批准新发展项目。
他今日为“活力雪州2012”研讨会及展览会主持开幕仪式后,在记者会上发表以上谈话。出席者包括雪州投资中心总执行长哈山阿兹哈利、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及行政议员西维尔等。
卡立指出,根据州政府与水供公司及中央政府签署的水供合约,凡是触及水务的事情,最高裁决单位是雪兰莪州食水管理总监(Pengarah Kawal Selia Air),也即是雪州经济策划单位总监拿督诺丁。
他说,只有诺丁一人有权推翻雪州水供公司的决定;当然,当州政府欲推翻雪州水供公司的决定时,须呈上合理的证据,显示该公司已无法履行签订合约内容及适当的专业。
他指出,这里指的“适当的专业”,就是无法履行当初在2004年签署私营化合约的内容,包括雪州水供公司无法在一些投资项目取得资金,其二无法有效遏制无效益水流失。
“因此,州政府才决定介入管理雪州水供公司的经营,解决该公司目前面对的所有水供经营问题。”
“我们也相信,雪州水供公司并没有专业地履行其职务,并试图制造水荒,希望中央政府介入,阻止雪州政府倡议的重组雪州水供课题。”
他说,雪州政府的正式信函,已在昨天下午提呈给雪州水供公司及中央政府,既马来西亚能源、绿色工艺与水务部。
询及中央政府是否已经有任何回应,卡立讥讽道,他们一般都会迟一些才有回复。
卡立强调,早在6个月前,雪州政府便开始著手进行此事,他曾到伦敦等城市出席一些水供的研讨会。州政府欲介入接管水供管理权,绝非因为上周雪州水供公司发表“分区配水”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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