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拿督斯里阿布沙玛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决,该组织的上诉是项学术课题,因社团注册局在志期去年9月22日信函中,已拒绝了该组织申请注册成为非政府组织。
法官阿布沙玛说,上诉庭认同裁决,而该组织无法证明高庭误判。
承审此案另2名上诉庭法官包括拿督阿里扎都及拿督林玉兰。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人民力量运动上诉,并谕令它需负责5000令吉堂费。
人民力量运动申请注册成为非政府组织被拒后,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复核,惟高庭去年6月30日拒发出准令,因此该组织上诉至上诉庭。
人民力量运动秘书拉蒙斯去年5月25日入禀诉讼中,将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社团注册局及联邦直辖区社团注册局列为答辩人。
拉蒙斯申请覆审令,以推翻答辩人否决该组织的注册申请,好让答辩人批准该组织注册成为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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