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州行动党主席黄和联说,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充许诗巫市议会采用会前会议方式进行会议。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也说,砂州行动党将对马拉端如楼县议会“偷偷摸摸”在今年2月24日通过禁止反对党出席常月会议的议决案,采取法律。
“我以行动党马拉端区州议员陈耔橞的代表律师的身份,于7月16日入禀诗巫高等法庭,要求法庭审理此案。”
陈耔橞为申请人,马拉端如楼县议会列为答辩人。
他指出,陈耔橞必须先得到法庭的准许,才可以展开诉讼。
诗巫高等法庭将于7月30日聆审陈耔橞的申请。
禁反对党代表出席
陈耔橞是援引1980年高等法庭规则下申请庭令,要求高等法庭撤销答辩人在2012年2月24日所举行的会议上,根据1996年地方议会条例第26(6)条例下,禁止反对党的代表出席任何常月会议的决定。
她是在2012年6月8日和2012年7月10日才接到议会通知有关议决。
陈耔橞也向法庭申请庭令,要求答辩人根据1996年地方议会条例第21(6)条文下,允许她出席常月会议。
陈耔橞在宣誓书中提到,她于2012年6月22日出席答辩人的常月会议,并被答辩人禁止参加会议,答辩人更当场通过一项决议,禁止她参加接下来的所有常月会议。
陈耔橞在被逼离席前,都没有获得任何回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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