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根据巫统党章,拉津必须要在14天内解释,并等待巫统纪律委员会进一步行动。
“巫统认真看待拉津的行动,尤其是组织沙巴改革阵线,而且也与反对党关系密切,犹如戏弄巫统。”
东姑安南解释,根据巫统党章第20.8条文,所有党员都必须热爱政党及遵守所有党章,维护政党的尊严。
“现在所发生的,纯属个人及一些人士在州内的矛盾,所以它不应该和已经对这个国家和人民付出甚多的政党相提并论。”
拉津上周六在里卡士再也宣布辞去巫统最高理事、巫统保佛区部主席及国阵保佛主席职业。不过,他仍然保留其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及巫统党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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