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里斯表示,若菜单上的价格是10令吉,却要消费人付11令吉60仙,这很不公平。
莫哈末依里斯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目前一些餐馆在列出的价格之外,另征收6%服务税(通常被称为政府税)及5至10%服务费,而且常常只以小号字显示。”
他认为,这导致消费者被误导,导致实际价格就比菜单所列的高了16%。
“消费人也不知道6%消费税是否进了国库,10%服务费是否有给侍应生?”
他指出,曾有餐馆未获大马关税局授权,却依然征收服务税的实例。餐馆必须符合某些条件才获准征收服务税,如每年营业额超过300万令吉。
他建议,征收服务税的餐馆应把有关证照的编号印在收条上,让有疑问的消费人向关税局查证。
他不满一些老板未把服务费发给员工,但一些顾客看到帐单上已有服务费,也不再给侍应生小费,这等同欺骗了员工及顾客,因此认为不应把服务费加入帐单内。
“消费人应有权决定要给多少小费。假如一餐消费100令吉,而服务不令人满意,就不应强迫顾客付10令吉服务费。把小费直接交给侍应生可保证小费交到提供服务者的手里。”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