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选委会主席,没有人能够控制我,即使是首相也不曾指示我做事情。同样地,副首相也不曾这么做。”
阿都阿兹今日会见州内政党及媒体代表后,在新闻发布会指出,即使是国会也不能指示选委会,只能建议,最终的决定还是在于选委会。
他说,最近国会向选委会提出10项新措施,只有7项被接纳,3项被驳回。他重申,作为一个组织,选委会尽可能掌握自由。
行为疯癫无损政治权利
此外,阿都阿兹指出,选委会不会因为一个人有疯癫行为,而剥夺他的政治权利。
他说,除非有正式的医药证明书证实某位人士是疯子,否则,选委会将接纳他投票或成为候选人。
他也希望各政党遇到选举相关问题时,不要急著在报章向选委会喊话,而是直接前往选委会在各州办事处谘询。
“我们希望所有政党在遇到选举问题时,可以直接向选委会提出谘询,而非透过其他管道或媒体。”
人民可自由取名
他指出,西马有一个政党在报章上揭发并指责为何在雪兰莪有一名选民,持有2张相同姓名的身份证,且投了2次票;后来,选委会官员拜见该名选民发现他们三兄弟的名字一样,只是身份证号码不同,而之前也没有人与他接洽。
“大马人民可以自由取名,因此,若出现兄弟姐妹同名同姓并不稀奇。因此政党如有面对类似的问题,可向选委会提出,不要在报章上指责选委会。”
他促请所有政党领袖与选委会继续紧密配合,依循选举条例,以便来届大选双赢的局面下进行。
他说,选委会将在来届大选实行多项新措施,同时也无意为难任何候选人,而是秉持原则,欢迎及接受所有的候选人提名参选。
“不过,候选人本身必须配合,依循选举条例,才不至于基于技术问题而被取消资格。”他也说,任何形式的竞选物品若没有印上印刷厂及出版商的名字及地址,就是违反选举犯罪法令。
“竞选物品可以造就贪污事件,也就是说某些人为这些竞选物品买单,在物品上印上印刷厂及出版商的名字及地址可方便调查工作,查明到底是谁为有关物品付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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