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莱说,我国从1979年开始实施婴儿奶粉配方产品道德准则,此准则包含产品的销售和资讯准则,奶粉和婴儿食品公司除了必须遵守上述准则外,其产品也受卫生部标签法令的管制。
在2010年,卫生部已对142宗婴儿奶粉配方产品违例事项采取惩罚行动,包括间接地媒体促销和分派婴儿配方的饮食资讯。
婴儿奶粉配方产品道德准则下,所有给3岁以下儿童饮用的奶粉配方,不允许刊登广告。
廖中莱今早于布城卫生部礼堂出席“2012年国际母乳周”举行展览与研讨会后,在记者会上针对国际母乳哺育联盟(WABA)执行董事莎拉阿敏早前在介绍此活动时指卫生部没对付违规的奶粉商一事,作出澄清。
他说,有些厂家可能认为,这只是道德准则,但他们却忘了政府还有法令可以限制,而卫生部将会不断严加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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