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其联邦后备队在东姑阿都拉曼路共向人群发射112颗催泪弹及2颗手掷烟雾弹,但都是向上发射,绝不会导致集会者受伤。
他指出,当天傍晚6时30分至7时30分,其部队前往敦霹雳路时,由于该处有轻快铁,因此他们被逼直射向人群2颗催泪弹。
集会者被击中右眼
日前一名集会者阿斯鲁在供证时指出,428大集会当天他在敦霹雳路的占美清真寺外,被执法部队发射的催泪弹击中右眼,导致其右眼失去视力,也导致身为社会新鲜人的他痛失已到手的工作机会。
人权委员会的428大集会听证会今日进入第11天,阿烈占德拉是第25名证人。人权委员会成员在听证会上多次追问为何有集会者的眼睛严重被致伤,阿烈占德拉表示,他不确定该名集会者怎样受伤。
他解释,一般上若催泪弹是向上发射,就算跌下来击中集会者的头部,也只会导致轻微受伤,因催泪弹一击中头部就立刻弹到地上,不会导致如此严重的灼伤。
他也赞同,该名集会者或是被其他物品击中眼睛,或本身的因素如跌倒等。
他继说,根据标准操作程序,一般上在距离人群30公尺,催泪弹将可向下射向人群、距离100公尺必须平行线直射、而距离150公尺则须向上发射,当时他在东姑阿都拉曼路与人群的距离是少过100公尺。
阿烈占德拉表示,由于他找不到空地,只好向人群发射,并很肯定东姑阿都拉曼路该处有很多条小巷可让集会者逃离。
水炮掺化学成分
联邦后备队4B队的助理警监阿烈占德拉说,由于首次以水炮发射无法驱散逼近的人群,其队伍发射掺加化学成分的水炮及催泪弹,并认为这样比较有效驱散人群。
他说,集会者也不断朝他们抛掷水瓶、石头及地砖碎片等,也把发射出的催泪弹回抛警方。
催泪弹可用于小孩
询及水炮及催泪弹是否可用于小孩,他说,根据标准操作程序是可以的。
大马律师公会旁听代表郑永建质疑,警方在使用含有化学成分的水炮,应事前公布让人民知道当中的化学成分是否有危害。
人权委员会主席拿督许绿娣则表示,该会较后将前往大马化学局了解这些化学的成分。
郑永建也向人权委员会要求传召428当天驾驶直升机及滑翔机在天空盘旋的警员,出席听证会供证。
另外,今日也传召428当天领导警察逮捕队的王胜强(译音),他在供证时认为,警察的制服已有名字及注明大马皇家警察标志,因此不需要有警号。
他在供证时针对多项提问皆表示不知道及不确定,并指当天他身在大地宏图大厦一带至午夜12时,全程没有目睹任何警员暴力对待集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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