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发文告表示,或许有人利用网络的匿名信,在散播恶毒言论或是进行欺骗后逍遥法外,但7月31日生效的《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并非这些问题的解答,该项条文应该被撤销。
他指出,律师公会呼吁朝野国会议员合作要求政府立即采取行动,撤销《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律师公会也要求政府在制订法律解决匿名网络犯罪问题时,采取更为开放和透明的方式,举办公听会聆听各造意见。
他也说,若有必要起草替代法令,律师公会促请科学、工艺及革新部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与律师公会、公民社会组织(如独立新闻中心)、相关行业专家和科技专家携手合作,成立过渡时期工作小组以著手进行有关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公会为了显示与大马网民团结一致,律师公会官方网站今日响应独立新闻中心所发起的“黑屏运动”,以表达要求政府撤销《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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