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根据商品说明法令,商品的原价可证明过去6个月的价格,而新价则是季节时特定的价格。
依斯迈沙比里今日在十合购物中心视察物品价格后,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贸消部执法主任莫哈末罗斯兰、贸消部副秘书长拿督玛哈妮等人。
他说,贸消官方网站曾接获多宗消费者的投诉,指他们对开斋节期间的促销商品价格感到怀疑。
“今年首7个月,贸消部共接获88宗商品促销投报案件。贸消部会对这些投报逐一进行深入调查。”
他呼吁民众若掌握任何确相关证据,应第一时间向贸消部投报。
他指出,贸消部今年以来调查了118宗涉及商品促销的案例,其中被充公的货品总值是24万4000令吉。
“商家一般所触犯的事项包括在未申请下进行促销活动,以及没有展示商品的销售价和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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