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案件入禀高庭时已“警告”,任何人不得对此案发表意见或评论,毕竟这是他个人的诉讼案件,任何人的评论都可能导致案件有未审先判的局面。
“廖天保却明知故犯,甚至仗著自己‘年事已高’、‘没有钱’,就算向他提告也于事无补,所以我不打算透过民事诉讼提控他,而是在近期内申请庭令,告他藐视法庭。”
他认为,廖天保在面子书上声称“案件至少拖拉10年8年,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上述言论证明他质疑司法效力,至于案件是否须待10年8年,则需他亲自上庭询问法官,让法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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