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4年前在撰写题为“行动党不要挑起马来人的情绪”的文章时,是没有恶意的。
撤回之前报导
他表示,他是混淆和误解了卡巴星的谈话。
他也承认,他当时也撰写有关文章时,没有联络卡巴星以取得进一步的解释,而他当时是依据个人经验及其他有关卡巴星不时批评伊斯兰党欲建立伊斯兰国的新闻,来撰写有关文章。
他今日在庭上供证时,数度向卡巴星道歉,并表示他是在《前锋报〉于2008年8月26日刊登“后悔”文章,以及撤回之前报导和道歉后,才知道有关文章不正确。
起诉人卡巴星在2009年9月19日入禀高庭,起诉指他发表拒绝伊斯兰为大马官方宗教言论的《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
卡巴星也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他在诉讼中把《马来西亚前锋报》列为唯一答辩人。
卡巴星在诉状中说,答辩人在去年8月25日第2版国内新闻报导中,指他在第15届行动党全国党员代表大会致开幕词时,提及拒绝伊斯兰教为大马官方宗教的言论,并以“行动党不要挑起马来人的情绪”作为新闻标题。
他强调,答辩人所刊登的报导,其内容都是子虚乌有的,同时也充满恶意,因他不曾在致开幕词时提及这个相关课题。
卡巴星除了要求赔偿1000万令吉或高庭认为恰当的赔偿金、严重性与惩戒性赔偿、堂费及高庭认为合适的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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