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激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承认在“新泛电事件”中错误提控他,并形容格林奈有“认错的勇气”,因此接受后者的道歉。
他说:“本人感谢格林奈先生将27年前的真相公诸于众,也敬佩他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
“我接受他的道歉,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往事已逝,把握当下,向前看才是明智之举。”
不采取任何行动
“虽然过去的伤痕和损害已经无法弥补,但我对于本人因格林奈先生的坦白而沉冤得雪之事,感到很是高兴。”
今日刚从中国海南岛返回都门的陈群川,特别发表声明,交代自己对此事的看法,以及未来的生活重心。
他强调“两个没有”,即没有任何意愿对任何人或组织采取行动,因为一切已随风而逝。
“本人在此要郑重地声明:本人没有任何意愿以任何形式对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采取任何行动。”
对于未来生活的重心,现年72岁的他表示满意现况,也要活在当下,不再重回昔日的生活。
他说:“我也没有任何意愿再回到过去的生活;对于现状,我很满意,也很开心。”
更多时间陪家人
“(目前)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以及朋友,以弥补我对他们过去的亏欠。”
陈群川也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在文告中的3段文字都提及“上帝”,显示宗教在他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
他说:“上帝的爱与怜悯已经医治了我和我家人昔日的伤痛,也赐给我们足够的恩典,让我们得以有尊严地继续活著。”
“本人不认为有必要再次挑起那些不愉快的回忆。我感谢上帝的恩典与怜悯,还我清白,恢复我的自尊。”
“我也愿上帝的平安降临在格林奈先生身上。愿我们再见时是朋友。一切荣耀归于主!”
日前格林奈出书自揭多年后才发现,当年其实是错误提控了陈群川,并透露自己如何承认错误,并向陈群川道歉。
当年时任马华第5任总会长的陈群川,在1985年轰动一时的“新泛电事件”中,被控唆使、失信、操纵股市和欺骗等15项罪名。1986年8月26日,他在新加坡被控商业失信罪名成立,判入狱两年及罚款新币50万元。
林祥才:陈群川应如岳飞获平反
针对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出书自揭当年错误提空马华前总会长陈群川一事,马华副总会长拿督林祥才将陈群川形容为岳飞,表示既然岳飞都能获得平反,也应该让陈群川获得平反。
他说,随著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自揭,当年在“新泛电事件”中错控陈群川后,让他联想到中国古代抗金英雄岳飞。
他今日出席2012年首席财务员思想领袖桌会议后,向记者表示,岳飞当年就是因为名望太高遭人妒嫉,最后遭奸人所陷害。
林祥才说,陈群川从新加坡返回大马时,获得马华党员给予英雄式的欢迎,可能影响到法庭的裁决。他指出,尽管如此,岳飞最后依然获得平反,在此事件上,新加坡应该向陈群川道歉。
另外,林祥才昨晚出席吉隆坡批发公市兼各业商盂兰胜会庆祝活动时也认为,新加坡政府有责任就格林奈当年错控陈群川一事,向马来西亚以及华社道歉。
他表示,当年陈群川是马华公会领头羊,成功带领华社成立马华合作社,涉足了多个领域,包括银行业及保险业等。
资料档:当选马华总会长一周后被控
现年72岁的陈群川是马华第5任总会长。1984年,因著当时的总会长李三春突然辞职,结果爆发了历时20个月的“梁陈党争”,即陈群川当时率领14精英与梁维泮阵营展开激烈的派系斗争。
结果陈群川成功在1985年马华党选成功击败梁维泮,出任总会长一职。不过,好景不长,陈群川当选总会长一星期,因涉及马化控股公司的财务事件,在卷入新加坡新泛电公司财务纠纷。
1986年8月26日,他在新加坡被控商业失信罪名成立,被判入狱2年及罚款新币50万元。当时他被控唆使、失信、操纵股市和欺骗等15项罪名。
他在1987年12月出狱的第二天,又因唆使失信马化控股2300万令吉而被判坐牢30个月及罚款100万令吉。陈群川较后上诉,获高庭减刑至18个月及撤销100万令吉罚款。他在加影监狱服刑期间行为良好,于1989年2月5日出狱,只坐牢约1年。
“新泛电”倒闭,也导致导致新马两地股市,史无前例暂停交易3天。
他也辞去马华总会长一职,并于1987年辞去务边国会议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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