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执行董事娜丽妮今午带领逾10名成员,到灵市警区报警。
协调员迪瓦拉占指出,部长发表有关言论,显然怀有恶意和插手司法程序,反映出对方的不专业。
“若是对方所言不属实,意味抵触刑事诽谤。人民之声将发动全体会员,向各地警局报案,希望警方好好调查部长行为。”
证据不足未提控
公司委员会日前受到总检察署指示,针对人民之声和旗下注册公司SuaraInsiatif展开调查,后者被指获国际资金炒家索罗斯的捐款,而且帐目呈报方式具有误导性。
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出,公司委员会援引1965年公司注册法令其中5项条文作出调查,分别是364(2)、166A(3)、169(14)、167(1)(2)和132(1)。他在本月18日表示,会在当天下午4时会见总检察署,征求同意后或会在18日或19日,提控该间公司上庭。
该公司董事柯嘉逊和杨胜国,两人一旦在1965年公司注册法令364(2)条文下罪名成立,可能坐牢不超过10年,或是罚款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的最高刑罚。
不过,基于控方证据不足,总检察署较后退回调查报告给公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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