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许多罪犯尽管被执法单位扣捕并且定罪,惟他们的财产依然原封不动,促使他们获释后,为了金钱重蹈覆辙。
“金钱是他们继续犯案的推动力,即使已被定罪,只要有钱在身,他们将依然故我。所以,只有剥夺他们的一切(财产),才有助于遏止罪案再发生。”
须修法强化刑法
因此,他认为大马政府有必要透过修改法令,强化充公财产刑罚,方能有效打击金融罪案。
丹斯里卡立是于今早代表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出席由合规审查专员网络群组(CONG)主催的“国际金融犯罪与恐怖主义融资会议(IFCTF)”时,在演辞中这么表示。
这项会议为期2天,出席者也包括公共服务领域、私人界、执法单位、政策制定者,以及国内外大学等的代表。
他说,洗黑钱活动在近10年已逐渐广为人知。早前,洗黑钱活动多与传统罪案有关,如今却与新兴罪案,如贩卖人口、毒品或军火活动挂钩。“这些非法活动带来优渥收益,但是这笔庞大的金钱见不得光。”
有鉴于此,罪犯设法瞒天过海,透过不法活动将钱“变白”;而银行与金融机构系统出现纰漏,也促使跨国罪案衍生。
卡立较后在记者会上也指出,警方希望透过此项座谈会获取更多知识和心得,以便更有效打击金融罪案和恐怖主义。
受询及国内金融罪案情况时,他表示一切受到控制,惟警方将努力将罪案率降至最低。
恐怖组织涉及洗黑钱
全国副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表示,恐怖组织需要充裕资金支撑他们的活动,而这批组织近年来也涉及洗黑钱活动。
“恐怖组织不一定透过不法活动筹集资金,或许也从正途得来;但他们的钱财来历和去向都不透明,洗黑钱是途径之一。”
卡立说,911事件之后,虽然打击恐怖主义活动频传来佳音,包括恐怖组织头目奥萨被歼灭,但恐怖活动并没有消失。恐怖组织存有的暴力和极端主义在成长,跟随者的势力也越强大。
虽然涉及恐怖活动的“黑钱”比贩卖人口、军火、毒品少,惟因为与祸害无穷的恐怖活动有关,因而使到执法单位对打击洗黑钱活动的决心更为强烈。
“恐怖分子与罪犯全靠想像力犯法,执法单位唯有并驾齐驱,在收集和分析情报、调查方面与时并进,‘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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