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廉价组屋常面对屋主拖欠管理费,导致管理委员会没有资金为组屋进行维修工作,因此打算向欲入住组屋者预先征收管理费。
“当一个人不还管理费,所有人也不还,到时成立起来的管理委员会就会面对问题,没钱维修和清理,久而久之整个地区就会变得脏乱。”
每个月20令吉
“因此我们计划先缴付这5年的管理费,才给他们入住。每个月20令吉,5年就1000令吉。”
曹智雄今日在国会走廊受到媒体询问有关昨日提呈的《2012年分层管理法案》一事,作出回应。
他预计,有关法案能够在首相提呈2013年财政预算案前提呈二读。
他指出,对于目前居住在人民组屋但拖欠管理费的问题,政府将寻找解决方案。
他说,2007年建筑物与共管产业法令存有太多漏洞,因此该部决定拟定这项新法案,并且参考了其他国家所采取的措施。
另外,曹智雄指出,新法案给予管理委员会权利,即若屋主不愿意缴付管理费,可向租户追讨,而租户则可从租金里扣除这笔费用。
至于法案中规定屋主在收到通知的14天内必须缴付管理费,否则须额外付10%的年利息一事,曹智雄指出这是管理委员会的权利,案件也可带到仲裁庭。
他解释说,以前要带上法庭,有者认为十分耗时,所以在此法案下成立仲裁庭,接受屋主和管理委员会的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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