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人士在上述法令下,被法官判处坐牢。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走廊受询时,如此指出。
较早前,林祥才在国会问答环节,针对武吉免登国会议员方贵伦的附加提问,即没有缴付税务者会否被监禁一事指出,内陆税收局目前是采取5个程序对付冥顽不灵的逃税者。
他说,这包括迟缴交税务者首先将面对罚款、接著将被禁止出国、发传票传召纳税人上庭以追讨税务、冻结及变卖资产、最后程序是判入穷籍。
他在受询时也指出,大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民对缴交税务的意识不高,所以他会要求内陆税收局举办更多醒觉运动,以教育人民缴交税务,建设国家。
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莫哈末苏古表示,该局将从明年起采取罕用的“刑事提控程序”,对付逃税的公司、雇主及个人。
在1967年税务法令和刑事程序法典下,一旦罪名成立,迟交税或逃税者将面对更重的惩罚,包括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2万令吉,或税款的300%或两者兼施。
今年税收料达1170亿
另外,林祥才表示,在内陆税收局下登记的个人共有710万名,而公司则有68万8478间,当中有缴税的个人有176万8239人,而有缴税的公司则有13万719间。
他指出,内陆税收局从2008年至2011年的税收达3420亿令吉,今年的税收预料可达1170亿令吉。
他表示,内陆税收局采取一些措施追讨税务,包括专注稽查高风险及逃税率高的公司、专注调查没有呈报所得税者、提高内陆税务局鉴定逃税者的能力、提高内陆税收局审查印花税及产业盈利税的措施、追查及评估无法准时缴税或无法申报准确收入的纳税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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