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司法界前掌舵人说,判决是轻或重不能“一刀切”,因为仍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案情等。
“如果是一名年长的男人强奸未成年少女,他应得最重的罪刑,即入狱与打鞭。这是无可置疑的。”
“但若涉案的是一对少年情侣?女方是否不需要负责任?”
他认为,在少年情侣发生性行为的例子上,男女两方皆有罪,“那么只判男方有罪是否公平?”
查基补充,通常女方父母都是查阅女生的日记时,才得知女儿偷尝禁果。
他指出,政府要修法修订刑事法典第376条文,需要从长计议,以免发生判刑不公、不义。
他也是探讨改革公共服务委员会的主席,他是出席该委员会所办的对话会后,针对近日来的修法课题发表意见。
他又举例,若是乱伦案件,不能只是判男方有罪,因为曾经发生年长女士也涉及乱伦的案例。
“这些都需要从更为宽广的角度来探讨,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即是少年被禁在婚前发生性行为。”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上周宣布,即将在下届国会来修法,以废除法官的裁量权,换言之是要法庭宣判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罪犯势必入狱,不得获轻判。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