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修正法授权环境局总监停止任何违反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计划。
道格拉斯今天早2012年大马环境周主持推介后,在记者会上如是表示。
罚款最高50万
一旦发现任何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工程,总监有权立即向正在施工及相关单位发出停工令,以让环境局展开调查及评估环境破坏程度。
总监有权自由决定停工期限,或直到施工单位做出具体改善后,才收回停工令。
若施工单位拒绝停工,一旦被法庭定罪,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及不超过5年监禁;若重犯则加重刑罚,即违例开工每一天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
“这修正法的关键要素是,所有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者必须向环境部注册。”
至于提供情报者,环境局总监也可以对提供服务、资料、援助等情报者发出奖励,并保护提供情报者,不让他身份曝光。惟法庭有权决定是否公布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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