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回应《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没有证据证明,死刑能有效地阻止令人发指的罪行。
“事实上,马来西亚自1983年修改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纳入强制性死刑后,有关毒品犯罪和毒瘾的案件一直在上升。”
林志伟说,绝大多数被逮捕的毒贩通常是低级别的“毒骡”,当政策制定者希望以死刑作为一种威慑时,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被逮捕的“小罪犯”,对毒品市场的规模或盈利构不成影响。
他说,世界上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没有错误的,若一个人已被判死刑,就没有机会纠正错误。这种情况下,一个无辜的人被送上绞刑台,社会必须负责。“我们不能冒险让一个人受死,因为死刑的执行是不可逆转的。”
林志伟补充,在任何一个重视人权、公义和怜悯的社会,死刑是站不住脚的。
不符人权准则
同时,大马人权律师马力英迪亚斯也表示,刑事司法系统并不完美,会出现人为错误。处死一个被指犯罪的人,需要一种肯定,是这系统无法给予我们的。
“在其他国家,我们看到的情况是被定罪的人在很久很久以后被宣布无罪。”
马力英迪亚斯反对任何罪名下的死刑,他认为这样的处罚不符合国际人权准则。
“在马来西亚,贩毒是强制性死刑。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
废除死刑是全球趋势
根据国际减少伤害协会的报告,全球有13个国家对毒品犯罪采取强制性死刑,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
该2010年有关毒品犯罪给予死刑的全球报告显示,有32个国家对毒品犯罪给予死刑,其中13个国家是强制性死刑。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表示,很明显,废除死刑是目前全球的趋势。目前在所有的英联邦国家,除了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强制性死刑已被宣布为一个“残酷和不寻常的惩罚”。
世界级人权大律师罗伯逊在《公义的游戏》书中指出:“法庭核准死刑是错误的。一个致力于纠正社会不公平的系统,不能用以长期持续下去。”
美国最高法院在一宗案件中称,死刑是残酷和不寻常的,等同遭受雷劈是残酷和不寻常。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