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样的安排绝对可以上庭挑战,而自动执法系统拥有太多具争议及混淆之处,让公众拥有充足的理由,通过法律途径挑战该系统。
他强调,日前呼吁公众不要缴交自动执法系统交通罚款,并不是要求公众违法,因为上庭挑战这项系统,也是大马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他说,一旦接获自动执法系统交通传票,公众可选择上庭,或直接缴付罚款以避开上庭。
玛夫兹也是伊党副主席,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向记者这样指出。在场者包括反对暗中抄牌运动法律顾问祖哈兹米。
祖哈兹米举例,所发现的其中一个问题路段是加影─蒲种路第6.6公里的路段,根据自动执法系统网站的资料,该路段时速不得超过过90公里。
他说,但竟然有使用该路段的公路使用者接获交通传票,罪名是车速超过80公里。
“陆路交通局执法主任惹化莫哈末还表示,所有检举超速的系统,都会予10公里的缓冲,意即如果时速限制为90公里,公路使用者只有车子超过100公里才会接获传票。”
他表示,但根据反对暗中抄牌运动接获的投诉个案,不但没有缓冲,反而低于规定的限制。
玛夫兹指出,自动执法系统还有其他混淆之处,都可以在庭上挑战。
他说,陆路交通局表明,所有自动执法系统电眼的位置前1公里处,都拥有告示牌通知公众该电眼的存在,但事实上许多电眼都不符合这项条件。
他揭露,自动执法系统的传票已在10月12日开始发出,可是交通部迟至10月25日才要展开招标研讨会与媒体探讨自动执法系统的落实。
玛夫兹说,由于自动执法系统有太多的混淆未获得厘清,应马上搁置这个系统,并取消所有发出的交通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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