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10天内,贸消部会陆续到各区巡视,密切留意这些物品价格。我希望批发商和商家们能够遵守规则,不要为了牟利在佳节期间调高价格。”
他警告商家们在这期间,除了须显示物品标价及依据统制价格售卖有关食品,还须以粉红色的标签标示屠妖节统制品;违规者可被罚不超过1万令吉。
依斯迈沙比里在今早巡视冼都巴刹食品价格后记者会上,如此表示。这14种屠妖节统制品包括羊肉、鸡肉、鸡蛋、马铃薯和洋葱等。
他说,2011年贸消部共接获211宗零售商家在佳节期间违规的投报,这包括农历新年(56宗)、开斋节(101宗)、屠妖节(32宗)及圣诞节(22宗)。
另外,2012年至今则有171宗投报,即农历新年(109宗)及开斋节(64宗)。
民众发现有商家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售卖统制品,可致电1–800–886–800,或发电邮至[email protected],作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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