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自辩时指出,倘若他在记者会上说苏丹撤换州务大臣之举可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那么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在1993年1月28日国会议会厅内提呈修宪二读时,说明要削弱马来统治者的权力,比他的言论更严重。
卡巴星在代表律师哥宾星引导下供证时指出,曾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霹雳州苏丹阿兹兰莎并未针对他的言论采取行动,因为殿下知道他的言论并不足以构成煽动罪。
国会议会记录呈上庭
因此,他认为总检察署也知道根本不应提控他,惟基于巫统方面有人举报他,才会对他做出选择性提控。
卡巴星也将1993年1月28日的国会议会记录提呈上庭,并一一念出马哈迪在提呈修宪二读时所发表的言论。
他重申,本身在2009年2月6日记者会上发表的言论不会构成煽动罪,他也没质疑苏丹在州宪法第16(2)条文所赋予的特权,即委任州大臣。
他强调,他是认为苏丹在州议会并未针对3名跳槽议员的辞职,以及时任霹州大臣拿督斯里尼萨提出不信任动议,就委任赞比里的举动,可被带上法庭以寻求司法检讨。
卡巴星也表示,身为资深律师的他当然明白本身的言论并不足以构成煽动,而他召开记者会的原因,是他身为国会议员有义务向民众解释清楚霹雳州当时的情况,他根本就没想过发表煽动性言论。
卡巴星今日在妻子及儿女的陪同下出庭,本案主控官为诺琳副检察司,律师公会则派出拿督包吉星旁听,案展明年1月22日及25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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