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一共检查了国内各地2万3207个单位,17宗零售商违例案件中,计有槟城4宗、霹雳2宗、雪兰莪4宗、森美兰1宗、登嘉楼2宗及吉兰丹4宗。
国内贸易与消费事务部副部长拿督陈莲花,今日在官员的陪同下,巡视太平大巴刹各摊档后,向传媒发表谈话。
陈莲花说,一共14种食品从11月8日至11月17日,被列为屠妖节统制品,包括羊肉、鸡肉、鸡蛋、马铃薯和洋葱等,贩商在这期间若违反价格统制措施,将受到取缔。
她指出,贸消部在统制品价格生效后,陆续到国内各区巡视,留意这些物品的价格。
她说,本月8日至11日的4天检查行动中,国内共有17宗违例案件,充公货品价值866令吉12仙,罚票总额2500令吉。
没有价目标签
“其中15宗是没有以粉红色的标签写明售价,遭充公货品值752令吉80仙,罚款2300令吉;2宗没有标价,遭充公货品值113令吉32仙,罚款200令吉。”
她呼吁商家在这期间,以粉红色的标签标示屠妖节统制品,个人违规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一旦控上法庭,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公司违规者可被罚最高1万令吉,被控上庭可被罚款最高2万令吉。
民众若发现有商家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售卖统制品,可致电1800-88-6800,或向各地区的贸消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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