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在驳回起诉人慕沙利(28岁)对4名答辩人,包括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的入禀书后,如此裁定。
除了希山慕丁,慕沙利在入禀书中也纳入了伍长罗斯里玛斯丹、警长米巴胡丁及莎阿南警区主任助理总监扎希迪为答辩人。
无论如何,再纳阿兹曼下令答辩人,需在14天内归还8件属于起诉人的黄色净选盟2.0衣服。
他指出,根据第一答辩人罗斯里玛斯丹及第二答辩人米巴胡丁的供证,二人有告诉起诉人他为何会被押返莎阿南警区,两人的口供可信赖。
“起诉人的口供和其控诉则有很多矛盾点,明显起诉人是因为当时的情况,更改了故事的发展,但答辩人的口供则一致。”
法官:穿黄衣无罪
“起诉人知道本身被捕及带往莎阿南警区的原因,而最重要的是,在录口供的时候有3名律师在现场,并没有所谓答辩人‘不合理迟到’企图拖延录口供的程序出现。”
再纳阿兹曼指出,答辩人的行为并没有恶意或别有意图,对于起诉人的逮捕行为,也是正常程序。
他说,起诉人被逮捕并非身穿黄色净选盟衣服,而是起诉人被怀疑涉及在非法集会,皆因警方是在接获消息后,指在起诉人当时所在,正进行非法集会。
“穿的衣服没有错,只是因为起诉人在非法集会附近而被怀疑涉及在内,因此法庭才会裁决有关逮捕行动是合法及符合法律的。”
另外,在起诉人的入禀书中阐明,慕沙利指2011年6月24日警方对其的逮捕时不合法、拥有恶意、违反基本权利自由、违反联邦宪法及法律,及滥权。
起诉人也要求答辩人归还8件黄色的衣服、基本赔偿、严重损失赔偿、8%利息的赔偿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救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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