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才是于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他认为,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在这个时候,提出检讨1967年破产法令非常合时宜。
“我绝对支持修正此法令,并希望透过这次的修正案,银行及财务公司必须先找到借贷者,而不是如现在的情况,将负担加重在担保人身上,以致他们被判入穷籍。”
他说,政府除了关注年轻人宣告破产的案件外,也必须探讨有关因无法偿还车贷而被判穷籍个案的上升趋势。
“25岁以下被判入穷籍的人数有增加趋势,而政府也不想看到他们出来工作2-3年后就宣告破产。”
他也说,脱离穷籍的条款也应该放宽,让被判入穷籍的年轻人尤其是从商者,有第二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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